信函式格式适用于公文文种主要为“函”,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具体格式为: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距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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