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书写标准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这四个部分组成。其中标题常常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而正文部分,一般分为:主要事实、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决定要求、生效标识。具体如下:
一、标题,常常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
二、正文。正文部分,一般分为以下几部分:
①主要事实。②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义。③决定要求。④生效标识。在正文右下方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加盖印章,写明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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