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纪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

短语录 49 0

  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干部李恩波、张振东,以上二人在办理1999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鞍山市电业局干部韩奎与韩建郭杰在宋三台子(现达道湾)派出所兰力顾培新等三名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手拿红砖跳院墙,砸开大门,进入我家院内,韩奎使用暴力用红砖将我当时三岁幼儿头打出血,后又将在家的孩子的妈,奶奶打的头破血流(韩奎等人为什么抄我家打人及目的,公安机关至今也不依法查明,只是韩奎说他爸爸打电话告诉他是李伦强打他爸爸了,这个理由已经被人民法院有效判决给否决)一案过程中,张振东做为千山公安分局办案人员,李恩波作为鞍山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二人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控告人,李伦强,住辽宁省鞍山市达道湾经济开发区红旗堡村15902464925

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纪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

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纪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

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纪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

实名控告鞍山市公安局纪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

标签: 公文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