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離婚協議(民政局辦理離婚使用)(通用3篇)
2025離婚協議(民政局辦理離婚使用) 篇1
離婚協議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註: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學畢業,需明確約定,否則成年後就無需支付撫養費,將成年改為大學畢業即可)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註:或約定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更改)
三、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各自名下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
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7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歸女方所有(註:家具清單可另行簽訂附件,清點好應有的家具和數量)。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註:產權手續變更的約定也很重要!)
四、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後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註:該條款可能只對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債權人,但依據本條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對方追償。現在債權人要證明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難度很大,一般都是認定為個人債務。所以這個條款的重要性沒有以前那麼大。金額較小可能被推定為用於夫妻日常生活,進而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10000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男方: 女方: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2025離婚協議(民政局辦理離婚使用)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與女方______現因______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願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___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撫養費。女方每月逢雙周周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於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願自籌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5離婚協議(民政局辦理離婚使用) 篇3
男方姓名:身份證件號:戶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身份證件號:戶籍所在地:
雙方曾合法辦理結婚登記,現自願離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
一、子女撫養
說明:一般包括
(1)子女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2)隨男方或女方生活;
(3)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
(4)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用包括生活、教育和醫療等費用的數額、時間、方式、負擔期限,以及期限屆滿後若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繼續支付撫養費用等問題。
二、財產處理
共同財產的分割:
雙方可以確認屬於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的財產。包括: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債權、債務分割
說明:應明確債的標的、數量。分割債權的,還應明確債務人,由誰享有債權;分割債務的,應明確債權人,由誰承受債務。
四、其它協商一致的事項: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記檔案一份。
說明:離婚後,存婚姻登記檔案的離婚協議書不能要求修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財產等產生爭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達成新協議的,可通過公證的方式確認協議真實性。
男方 女方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