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務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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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合作合同(通用3篇)

工程勞務合作合同 篇1

工程發包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勞務承包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將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分工合作,保證本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文明施工的順利進行,簽訂本合同,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範圍:

二、合同文件

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下列文件與本協議共同組成合同文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本項目施工技術規範、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圖紙;

2、本項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3、本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4、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5、本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

6、業主、監理和甲方的文件;

7、甲乙雙方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承諾;

三、工程項目期限

基礎交付後70天完成筒體混凝土及內襯砌體、隔熱層;90天內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工期不含農曆春節工人返鄉探親和天氣占用時間)

四、工作內容

從基礎及煙囪筒壁的鋼筋製作、綁紮、混凝土澆築;負責內襯磚的砌築、預埋件、爬梯、平台、油漆、平台用木方、木板、腳手板、安全網、隔熱層材料、密目網等主要材料,砌築;筒壁預埋件、外鋼平台、鋼爬梯、內安全爬梯、螺絲、電纜、航空障礙燈、避雷針、煙氣檢測孔鋼管、煙道口連接法蘭、鋼平台爬梯材料的購買和製作、安裝刷油漆;避雷裝置、沉降及傾斜觀測點的焊接、留設,航空色標漆施工等圖紙以內達到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內容。

五、項目經理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六、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業主或總承包方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統一對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進行工作聯繫與協調;統籌安排交工資料整理工作;統一向建設單位辦理交工手續、工程結算和財務結算。

2、甲方提供形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包括鋼材、混凝土、砌築內襯水泥砂子(除此以外,其他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提供煙囪內、外地面安全防護材料(鋼管、扣件、木板等)為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有關資料及設備倉庫場地。

3、組織圖紙會審和工程技術交底,負責工程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物資需用量計劃、月進度施工計劃的編制。

4、組織編制施工準備計劃,協調解決施工用水、用電及現場道路,統籌規劃乙方的生產臨時設施及特定情況下的生活臨時設施,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用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及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7、建立統一的質量監控和運行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行業質量有關標準和業主的質量要求。

8、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質量、作業質量、現場文明施工物資保管使用情況;查看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人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整改、修復、返工、清退的指令。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

乙方職責:

1、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關係;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乙方人員遲本人身份證和當地、市要求必備的證件,並將其人員按甲方要求登記造冊進備案。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周歲、不得超過55周歲,體檢身體健康者方可上崗,並為工人辦理保險業務。

3、甲方具備施工條件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時進場,按甲方工期要求進行施工,確保甲方工期。

4、負責提供煙囪施工所需要的鋼模板、提升井架及設備、吊架、電焊機、台鑽、切割機、立式砂輪機、磨光機、乙炔、氧氣及錶帶、電纜電線及照明裝置、手推車及施工用的一切小型工具和手用工具。

5、負責煙囪施工模具的製作及組裝,施工過程中的調試控制及完畢後的拆除。

6、負責提供煙囪施工組織設計兩份,並進行煙囪施工技術交底。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技術人員花名冊一份。

7、乙方嚴格按照現行的《煙囪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78及其他國家相關規範標準要求組織施工。煙囪筒壁混凝土應達到設計要求觀感良好,模板接縫應平整且不漏漿,不允許出現氣泡、麻面等情況,保證混凝土外表面清潔無污染,若發生質量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8、材料耗費必須在定額規定範圍內,超出定額規定損耗的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若乙方原因導致施工計劃未能完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發生的延期賠償金(賠償金=2‰)。

10、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2、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3、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14、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以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原因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6、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本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7、乙方人員住宿及其他日常生活治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因道路阻塞、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造成的不能及時到現場而影響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賠。

19、依據《勞動法》,乙方應按時、足額(不低於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員工勞動報酬。甲方有權監督,必要時甲方有權代付,直接發放到乙方員工手中。

七、材料、設備供應

1、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3天內,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後,甲方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甲方負責處理。

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承包價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稅金)方式計算;

經雙方協商包干總價;¥,人民幣大寫:

包干總價含乙方完成煙囪整體所需要的設備運輸、安裝、拆除費用;鋼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電焊條、8#鐵線、綁線、鐵釘、氧氣、乙炔、模板油等以及合同規定乙方購買的所有輔材材料費;內襯砌築施工;預埋鐵件及鋼爬梯、鋼平台制安;避雷裝置、沉降及傾斜觀測點、航空障礙燈安裝、航空色標漆施工等一切人工費、機械費。

春節期間工人返鄉探親往返差旅費和工地看守保安費等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也包含在包干總價內。

本工程的勞動報酬,均為一次性包死,不再調整。

九、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十、工程款支付及財務結算

1、本工程不支付備料款。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乙方設備、機械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10%工程款;鋼筋混凝土筒壁澆築完每10m甲方支付10%工程款;內襯施工完畢,按照本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餘款5%做質保金,一年質保期滿為出現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3、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量核算提交甲方項目負責人核實、簽署確認,經甲方項目部核實簽署後,乙方可據此向甲方申請本階段工程款。

4、餘款在工程完成滿一年後支付。

5、結算程序;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項目經理→預算員→公司經理→財務。

6、辦理財務結算時,應扣除以下費用;

(1)按本合同規定,因乙方違約所至的各種罰款;

(2)乙方領用甲方的用品,乙方丟失、損壞設備的賠償費用;

(3)使用甲方機械的租賃費;

(4)甲方已支付的生活費;

(5)甲方已支付的其他費用;

(6)保修金(按保修條款規定辦理);

(7)其他費用;

十一、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在保修期間內,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進行緊急補救修理,而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理時,甲方有權僱傭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此工作屬乙方責任,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承擔的全部工作項目。

2、保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限;按工程建設主管部門頒發建設工程保修辦法,保修期為一年,由甲方對業主正式辦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4、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2天內進行修理,並在規定期限內保質保量的按甲方要求完成修理工作,否則,甲方可組織修理。此種情況下的修理費用和乙方未按時到達情況下的屬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在結算時予以扣除。

5、保修金額;按乙方工程結算值的2%預留,保修金不計利息。

6、保修金結算;保修期滿後,工程保修金一次結算。

十三、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其他

1、乙方不得超級以甲方名義對任何第三方進行工作聯繫和開展經營活動,否則按乙方工程結算的3%處罰乙方。

2、對甲方委託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分包、轉包,一經發現有分包、轉包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均有乙方承擔,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計10%的違約金。

3、乙方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能滿足工程需要有一定資歷的技術人員相一致,特殊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

4、在施工中出現甲方向乙方發出停工通知單兩次,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應有乙方承擔。

5、乙方應及時辦理繳納當地主管部門收取的其他有關稅金、基金,治安管理費、暫住人口管理費、計劃生育管理費等。

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設單位且甲乙雙方辦清竣工結算、財務結算後除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結算保修款後有關保修條款亦自行失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工程勞務合同(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分包工程範圍:

5、分包工程期限:開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年月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二、雙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

甲方承建的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按上述條款中第一條中第3、4、5款的內容,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機械、設備、工程質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設施和防護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至竣工投產、保修期滿為止,雙方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條款內容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執行。

2.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

3.乙方進駐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相關人員的意見和安排,處理好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的工作關係,做到讓用戶滿意、監理放心、建設單位認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對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傷人、亡人事故。

三、雙方一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管理人員:

姓名:職務

姓名:職務

乙方管理人員:

姓名:職務

姓名:職務

2.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進度的協調、監督與管理。

(2)負責監督本工程的周、月進度計劃、並對已完工質量進行審核、申報預結算、預算外經濟簽證辦理、申請撥付工程進度款等工作。

(3)負責監督乙方對工人工資和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等工作。

(4)負責監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達標等諸多問題。

(5)負責及時發現與協調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人員、材料、機械設備的不足現象、並要求乙方及時解決,以滿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發包人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及項目管理人員和主要工種的作業人員,更不得轉包或分包本工程項目,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否則,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為零。

(3)必須安排有職稱的各專業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人員及機械設備和材料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等工作。並對特殊施工工序和關鍵部位嚴格管理,做到嚴細認真,滿足設計要求,達到質量標準。

(5)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協調,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達到優良標準。

(6)必須強化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施工中要有防護措施,對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引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做到人員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誤工期,工程質量不合格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影響發包人聲譽的,甲方可責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隊伍,剩餘工程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工程竣工並移交業主投產使用,保修期滿前,乙方應保證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的一切責任。保證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和供應商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發生之相關費用。

(9)違約責任:乙方不按上述約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四、工程價款的支付與工程結算

1.本工程中標價格貳仟捌佰玖拾陸萬零捌佰陸拾貳元(28960862.00元)。

2.工程價款結算的要求和時間:執行建設單位所規定的結算時間。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進度,乙方向建設單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結算書,工程竣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結算書。

3、工程取費標準:甲方收取管理費為工程中標價的1.2%,在業主撥款時甲方派一名財務人員到達通遼負責辦理相應手續,乙方應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應的準備,財務人員工資按6000元∕月,期限為乙方正式開工後至工程竣工(如不能按月開支,甲方有權在工程款中扣除),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4、管理費分兩次收取,第一次業主撥款時收取50%,在第四次業主撥款時收取另50%,此款由甲方財務人員自動在工程款中扣除。不需再通知乙方。

5、資金管理:在通遼設立一個工程款專用賬戶,業主將工程款撥付後,甲方在撥款中自動扣除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在扣除其費用後,將剩餘的工程款在三日內全額撥付給乙方賬戶,以便施工使用。甲方不得將工程款撥付到未經乙方同意的其他賬戶,如甲方將資金轉到其他賬戶,由甲方負全責(如果甲方不及時撥付到乙方的賬戶導致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全責)。

6、乙方必須專款專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給工程造成的損失及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1、材料設備供應範圍

執行總承包合同中的建設單位要求及約定。除建設單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餘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自行採購,其價格,質量要求執行總承包合同。進場材料和設備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關專業人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在工程上。如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材料設備供應責任及結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所造成的工程延誤,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嚴,用料浪費及不合理、超出限額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滿足施工圖要求和達到總承包合同的規定標準,雙方約定為滿足建設單位的質量有求。如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時,違約責任確定如下: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乙方無償負責返修,直至達到標準,並承擔全部費用。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費用,並無條件及時搶修,視事故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2、違約責任:執行總承包合同。

七、竣工驗收與質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考時間按照建設方要求:確定工程竣工驗收時間按照建設方要求:隱蔽工程驗收、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等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同步進行,相關資料要及時、準確,相關人員必須認可簽字蓋章。

2、業主質量保修金為建設單位的要求。保修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可一次性支付。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組織維修直至達到質量要求。若在保修期內。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內乙方不能到達施工現場進行修復,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直接支付給維修方。

八、補充條款

1、本合同是在總承包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簽訂,尚未說明的相關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執行。

2、乙方應及時支付現場施工人員的人工費,特別是農民工工資要按時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權對農民工工資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將查看工資發放表,直至在撥付工程款時預留工資費用實行聯合發放,確保農民工隊伍穩定。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時或托欠工資所導致的施工人員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集體上訪鬧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此對工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乙方將無條件賠償。

3、已完工程成品保護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要按標準提供完整的交工資料,組捲成冊,並與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結算工作時,收取乙方工程造價0.5%的結算費用:如乙方對本工程進行結算工作,但需發包人配合時,收取乙方工程造價0.1%的結算費用。

6、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資金的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挪用。因乙方挪用工程資金導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稅金及各種應上繳的規費(三險一金)和各種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須提供大慶市稅務局開據的(外出施工證明),按甲方企業所在地大慶稅務局規定必須徵收的企業所得稅標準收取,此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員到現場檢查施工,所有差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甲方名義簽訂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應合同、機械設備租賃合同等,如出現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11、本合同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方各執一份。

1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之日起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擔保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工程勞務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為滿足甲方承建宜君縣福地湖旅遊公路工程(宜君縣交通運輸局項目)的施工合同,確保完成施工質量和進度等因素應甲方需要,乙方同意就該標段的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管理任務向甲方提供勞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工作範圍:路基工程的挖方、填方;涵洞工程;防護工程工程管理及內業資料部分

1.5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1

正式開工日期:以業主指定的開工通知為準。

1.6合同價款:本合同為綜合價合同;總價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另獎勵基金貳萬元整(¥20000),作為工程合同工期內完成順利的獎勵,非乙方原因除外,如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天內根據甲方要求組織人員進場並上報業主,甲方應及時予以認可,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員變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7日給予書面答覆,甲方收到通知7天後完成審批批覆,按批覆後的變更金額修改合同價款;

1.7承包方式:本合同是以勞務分包,費用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支付預付款人民幣貳萬元(¥20000),每月結算以實際完成施工項目按工程量清單計量後支付比例支付勞務費用,首次支付費用時扣回除預付款,如遇業主原因未進行工程計量與支付,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支付乙方費用,否則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的10%;

第二條合同文件組成和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由以下列幾項組成,並按其組成順序解釋

1)本合同

2)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甲方提供是設備物資明細表和圖紙;

4)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名單

第三條施工圖紙

甲方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

第四條甲方負責人丁文濤

第五條乙方負責人劉剛偉

乙方派出的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均應具備與本工程相應的資歷和經驗;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更換和擅離工地;當工程已進展到收尾階段或其它原因需要撤離或更換任何管理人員時應在滿足工程管理的前提下進行,並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6.1甲方根據合同書及業主要求對施工現場項目部駐地建設,中心實驗室建設等負責;

6.2甲方負責項目部內部管理一切辦公用品、後勤費用;負責項目部生活臨時設施場地,協調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電源,交由乙方使用。

6.3甲方負責機械設備的配備數量及燃油的供應,應確保工地正常使用,乙方負責設備的施工現場的調配,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

6.4甲方負責對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的工程隊伍進行審核,必須組織自有成建制並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現場接受乙方管理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乙方的工地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6.5科學安排物資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6.6甲方為乙方的車輛提供燃油及因工作需要發生的車輛通行費;

6.7因乙方原因人員不能按時到場開工或竣工,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7.1乙方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人員,對工程實行全面管理,

並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現場施工技術交底,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及交工驗收。

7.2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和負責向業主報驗;

7.3乙方負責審定編制的工程預、結算,及各種計劃、報表,按合同規定辦理計量及支付上報甲方;

7.4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係

7.5負責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總設計精心組織施工隊伍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

第八條安全施工

8.1乙方要求施工隊伍負責自己機械安全機構和專職安全人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確保本工程實現零傷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標;

8.2甲方應要求施工隊伍按有關規定嚴格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安全事故,並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9.1本工程所需要的炸藥、雷管及土工織物等由甲方供應到施工現場使用地點並交付乙方使用;

9.2為確保工程質量,避免發生漿砌工程常見的偷工減料現象,施工隊伍絕對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管理;

9.3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機械設備均委託乙方根據施工實際需要自行配置調配,保證能滿足施工需要,所發生的費用甲方負責。

第十條有效簽字權的確認

10.1隻有項目經理簽發的資料才可以作為質量評定和工程計量(或結算)的依據,項目其他人員的簽字一律無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12.1合同生效日期:乙方加蓋甲方認可的印章、甲方加蓋合同專用章並雙方簽字後生效。

12.2合同失效日期:工程完工辦清財務手續後,本合同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執一份,乙方收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公司經理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工程勞務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到_______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務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1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月工資

不滿1個月的工資=———x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3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 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__銀行的規 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 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 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1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月工資———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3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2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眼過2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2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2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2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2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 此情況下的1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 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3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個月的預付款,並在4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___後,_________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 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15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 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雙

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及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家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工程勞務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 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 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 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賬戶,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 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__.

第五條

1.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 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2) 其餘人員為4一一5平方米.

7.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 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__.

第七條

1. 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 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機票.

2. 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旅費和替換者來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 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 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 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 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人員,不享受從到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旅費.

4.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

第十四條

1.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 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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