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爱助我成长——爱心帮扶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我校“让每个同学都能享受平等教育,让每个同学都能获得最大成功”的办学理念,本学期我校提出“齐抓共管、全面育人”的工作要求,旨在动员全体科任教师参与学生教育和管理,逐步形成“大德育、大管理”的氛围。为此,学校决定在全校任教师与学生中开展“师爱助我成长——爱心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 结对帮扶学困生: 每名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系一名在班级后10名的学生作为帮扶对象,通过帮扶,使其脱离学困生之列。
2. 合作帮扶边缘生: 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合帮扶班级15-30名的学生,通过帮扶,使其进入优秀生之列。
3. 重点帮扶行为习惯较差的学生: 每名科任教师在所任教班级联系一名在班级经常违规违纪的学生作为帮扶对象,通过帮扶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迈上不扰乱课堂纪律能认真学习之列。
二、帮扶措施
1. 学习帮扶: 通过课堂补差、课后辅导和交流谈心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业成绩。
2. 品行帮扶: 随时了解、关注帮扶对象的日常表现,定期找帮扶对象谈话,根据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促使帮扶对象不断提高品德修养。
3. 心理帮扶: 关注帮扶对象的心理变化,对其心理困惑和矛盾及时给予科学有效的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的心态,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 生活帮扶: 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掌握其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其感受到学校和老师的关心。
三、活动安排
1. 在班主任老师的统一协调下,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所有任课教师须在任教班级内确定一名帮扶对象,然后于一周内报教导处备案,教导处将建立帮扶对象转化档案。
2. 活动开始后,教导处将根据帮扶对象转化档案随时进行跟踪调查,通过与帮扶对象、班主任谈话等形式,掌握、了解教师的帮扶活动措施。
3. 本学年结束后,教务处将帮扶对象的学习成绩与上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比较,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帮扶成绩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要求
1. 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这既是贯彻落实我校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同时也是提升我校管理层次的重要措施。
2. 所有科任教师均须参加本次活动,学校领导亦参加帮扶活动。确定帮扶对象时,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有针对*地考虑学生的学科成绩、*格、家庭情况等因素,不能草率决定,更不能应付了事。
3. 帮扶对象确定后,帮扶活动即正式开始,要认真落实帮扶措施,争取显著帮扶效果,在校内、校外形成良好影响,树立我校教师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