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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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茉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茉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茉县药专联[201*]1号)及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09年12月至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扎实部署

201*年12月17日,在县政府召开由全县16个乡镇主抓副职和17个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抓副职参加的全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茉县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全县药品安全大整治活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也纷纷调整充实领导力量,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体系,做到了月月抓,天天抓,常抓不懈。

二、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201*年12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累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共家次(全县涉药涉械单位共计家,其中批发企业家,经营企业家,医疗机构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立案起,结案起,没收假劣药品个批次价值余元,罚没款入库万元。

一是开展打击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及市局的要求,我县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数家,全部进行了自查,201*年5月中旬后,我县局对其进行了抽查,共出动人次65人次,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从201*年3月8日开始,我局对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起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罚没元。通过专项整治,净化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确保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管理,有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发生,保障我县人民群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我局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对疫苗使用的医疗防疫机构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先后出动车辆台次,人员人次,

检查涉药单位15家次,覆盖率100%,尚未发现疫苗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从201*年3月22日开始,由三名副局长带队分三组,对我县药品经营单位201*年以来的药品购进、批发、库存、经营资质、药品来源及销售渠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立即下架,停止批发销售。累计检查家药店,发现其中家经营有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已经按规定下架封存。

(二)整顿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的监测力度,我县局对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截至目前,我县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在新闻媒体宣传销售案件起,结案起,罚款元;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件两起,全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处理。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专项整治和出租出借许可证、代开发票专项整治。我局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采取倒查法,查处出租许可证案件3起,代开发票案件起。严厉打击了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柜台、超经营方式经营行为,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前全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100%的乡镇,正规批发企业药品配送进村率达到100%,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的药品实现100%统一配送。

三是为提高“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水平,201*年分四批对全县“两网”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县人

大政协委员人、各乡镇代表人、协管员人、信息员人。基本上达到不留死角、信息畅通、监管到位、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保障医疗器械安全

先后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设备、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出动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涉械单位家次,共检查医疗器械150个品种1000余批次,各涉械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采购、使用各类医疗器械(包括计生用医疗器械),未发现采购、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及从无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医疗器械的行为。

通过一年多来的深入整治,有力的震慑了涉药涉械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净化了我县药械市场,全县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有效的保证了全县万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三、存在问题

(一)两网建设基础比较薄弱。由于财力问题,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办公经费及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尚未落实,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协管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从药人员的素质和资质有待提高。具备法定条件的执业药师人员相对缺乏,尤其是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中,现有人员大多没有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三)药品广告不规范,部分企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发布不真实药品广告。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药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药品的能力,鼓励消费者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管理环境。

(二)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涉药涉械单位实行动态量化分级管理,以打击出租(借)柜台、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变相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药监、工商、卫生、广电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需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联合打假长效机制,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净化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共同推进我县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协调各乡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乡镇协管站、协管员、信息员的补贴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扩展阅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1*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四、专项整治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五、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二○一三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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