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职能监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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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工委职能监督工作汇报

纪工委职能监督工作汇报

有效地加强了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但这项工作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等原因,导致纪工委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纪工委)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开展工作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完善。一、存在问题

部分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对自觉接收监督认识不到位,一是监督检查的手段和方法落实不够。目前。存在回避监督现象,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参加,有关文件材料也不抄送相关纪工委等。纪工委了解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多,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重要工作当中去。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督工作及成效。纪工委的知情权、参与权小,存在着“裁判员”远离“运动员比赛场地”现象。列席部门或单位班子成员会及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上还不到位,没有完全起到派驻机构的作用。

工作积极性不高。由于派驻机构工作运作管理规范不够健全,二是主观认识不够。部分纪工委干部存在求稳怕乱心理,怕开展工作不规范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工作难以有所创新。

不同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三是对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改革后纪工委工作面对的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不同的行政运作、权力运行规则,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勤政廉政要求,这就对纪工委的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只配了一半,纪工委委员、纪工委内设科室人员配备不齐,四是人员配备不全。要全面履行好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职责感觉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这也是纪工委工作不很主动的原因之一。存在裁判员”掌握裁判规则滞后现象,五是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和政令掌握不及时。由于纪工委未列入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发放范畴。政策掌握难以适应新体制下工作的要求。二、工作建议1加强工作领导

探索新体制下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工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工作衔接,为派出机构大胆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二是统筹和指导好纪工委的工作,对经常性、共性的工作要统一研究、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使其工作有目标、有声势,达到纪检监察全面监督的效果;三是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纪工委干部进行工作座谈、汇报和交流,总结工作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开阔视野。四是尽快配齐工作人员,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人员力量保证。2强化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更加突出。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相关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纪工委主要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以及组织专项督察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并赋予相应的工作权限,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真正把新的管理体制的监督优势转化为监督工作强势。3完善监督方式

对负责联系的部门“三重一大”工作实施监督。为提高监督效果,上级机关赋予了纪工委以列席会议的方式。要有效的落实列席相关部门会议及部门文件、材料上报工作,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程序,如制定统一的三重一大”监督细则,进一步界定内容,明确部门告知范围、参与程度以及决策等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同时,要督促部门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使纪工委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重点放在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上。4创新管理体制

纪工委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现行体制下。特别是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职能,但实际上履行监督职责阻力重重,造成实际上监督效率的弱化。所以,应当进一步赋予纪工委独立开展监督、督查、巡查等工作职能及查案处理问题的权力,充分发挥纪工委主观能动性,使派驻机构改革真正起到强化监督职能的作用。5加强自身建设

实行统一管理后,纪工委是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纪工委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讲学习、顾大局、守纪律。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把责任心化为工作激情。树立敢干监督是尽责,疏于监督是失职的工作理念,用高效工作业绩为湖城建设而做出努力。6完善考评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纪工委工作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纪工委的工作实绩,把纪工委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纪工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扩展阅读:关于湖北省大冶市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我市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及运行

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大冶市纪委大冶市监察局

(201*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来冶检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下面,将我市实行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及运行工作开展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改革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在省、黄石市纪委的指导和支持下,201*年6月,我市全面实行了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体制改革,同年9月举行了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暨揭牌仪式,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陈绪国等领导参加仪式并揭牌,标志着我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正式启动运行。

(一)领导重视,加强协调,切实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工作,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级别设、工作职责、权限定位等事项,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机构设、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具体工作。经过多次研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大冶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

要求和措施,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保障。市政府在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费安排上给予全力支持,明确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纪委监察局在自身办公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为纪工委(监察分局)调剂了12间办公室,配备了相关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组建机构,选配干部,确保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组建综合派出机构。除继续保留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纪委现有体制、机构、职能、管理方式不变;恢复市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组,不再单独派驻;保留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垂直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外,我们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综合派出、分组监督”的要求,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大小相配的原则,将全市60个市直部门单位划分为4个工作片区,成立了四个纪检监察综合派出机构。二是明确机构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机构,核定编制30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书记由市纪委常委兼任,一名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实行“四统管”,即统一编制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干部管理、统一考核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方便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三是择优选配干部。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市纪委提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市委选调任命的组织程序,从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选拔。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从全市公务员中选调,年龄在35岁左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懂法律、财会、工程审计等专长的人员优先。目前,4个纪工委书记

和6名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均已到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工作人员4人,其余人员也正在选配之中。

(三)明晰职权,理顺关系,全面规范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职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授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所辖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二是理顺工作关系。市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市纪委监察局内设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部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市直部门单位明确了一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兼任纪律检查员,联系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三是规范运行机制。我们制定出台了《大冶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办法(试行)》、《大冶市市直部门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等多个基础性文件,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日常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请示、列席重要会议、信访处理、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进行规范,同时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职责、任务、权限、程序、纪律等,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工作运行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分片派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高标准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开展。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我们从宣传指导、日常监督、案件查处和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所辖部门单位纪检

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指导,注重宣传,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强所辖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参加会议、审阅有关文件等方式,及时督促指导所辖部门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奖惩措施,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行风建设”、“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宣教月”等活动载体,积极督促所辖部门单位开展读廉政书、授廉政课、办廉政栏、观廉政片、写廉政文、做廉政题等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同时,通过积极发现和挖掘身边的正反面廉政典型,以正面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为戒警钟长鸣,用典型引路,促进党风行风明显好转。三是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及时督促指导所辖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岗位腐败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制订、风险信息收集与处等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印发了《关于组建全市反腐倡廉舆情监测网络的通知》,在全市各部门单位兼职纪律检查员、乡镇(街办)纪委书记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1名反腐舆情监测员,成立了7个反腐舆情监测工作组,建立了全市城乡反腐舆情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发生。

(二)坚持日常监督,实行重点巡查,扎实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始终把强化监督、促进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一制度一办法”的要求,通过参加所辖部门单位有关会议或活动,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据等形式,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对所辖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440余件/次,其中,参加重大决策110余件/次、重大项目监督130余件/次、重要人事任免80余件/次、大额资金使用监督120余件/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组织专项督办检查。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201*年,我们针对校车运行、网吧经营、公路“三乱”、违章建筑等领域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其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了“治庸问责”,并在全市进行了公开曝光,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我们还对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一制度一办法”(冶办发[201*]53号、54号)、公务用车标识张贴、礼品礼金上交、惠农资金到位、严肃换届纪律、“十个全覆盖”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重点巡视巡查。为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所辖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选择1-2家单位,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发布巡查工

作公告,检查、测评、考核所辖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市人防办、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4家部门单位进行了为期20天重点巡查。

(三)规范信访受理,强化案件办理,逐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一是规范信访受理工作。我们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程序办理,提高信访件的及时办结率。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00余人/次,办结率100%。二是加大查案工作力度。纪工委(监察分局)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想查案或不坚决查案是不称职”的思想和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从信访受理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土地补偿等以及擅自处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初核信访件30余件,立案5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共追缴违纪资金近600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其中,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处了东岳中学“小金库”案,对规范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信访受理、线索初核、立案调查等制度,特别是在案件线索初核、案件调查、调查取证和“两规”使用等工作环节中,坚持严格按规定办事,不简化办案程序,防止由于程序不规范造成实体不公正的现象发生,使办案工作程序化、系统化。

(四)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工作能力。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市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先后组织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中纪委北戴河培训班、省纪委培训班,对新进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进行了岗前培训。同时,规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提高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二是建立规章制度。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及书记、局长、副书记工作职责,学习考勤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请假制度、述职和报告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和报送制度、谈话记录制度、财务及后勤管理制度、党组织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等,促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项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其中分为日常工作、领导交办工作、创新工作三类,日常工作占80分,领导交办工作20分,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最高不超过50分,内容包括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工作的各个方面,年终按得分情况进行奖惩,作为评价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整合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而成立的,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关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等一系列运转上的问题。如管辖部门多,部门业务不熟的问题;部门单位回避监督的问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升更新不够的问题;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及所辖部门单位协调沟通不够的问题等,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年,我们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来说就是“五加强”: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主要抓好三个活动的开展,即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查找自身不足,树立良好形象;督促部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七不准”情况的检查活动。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巡查的方式方法,实行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督促所辖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201*年,我们将对所辖部门单位继续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份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对违反“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抓典型、严追责、促规范。

三是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探索建立违纪违规案件揭露、发现机制,及时有效地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通过处分一个人、警示一批人、教育一片人。对典型案件要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案件产生的原因,总结规律,对案件查处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探索研究相应对策和措施,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1*年,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完成查办大案、要案1-2起,达到“以查促纠、以查促教”之效。

四是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今年,我们将针对重点民生领域、权力集中领域、腐败高发领域,继续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以“治庸”促“强能”,以“问责”促“规范”。

五是加强沟通衔接。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的沟通协调,使各项工作做到运转一致。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要切实强化与所辖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问题,处理问题要征徇所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逐渐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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