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 苗木供货合同违约金条款(下称“违约金条款”)指的是当甲乙双方在苗木供货合同(下称“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或合同第三方损失的,该未履行义务一方应承担的责任。
二、违约金
1. 违约金的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准,但最低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
2. 如果一方未能按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那么该方应承担违约金;
3. 如果一方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该未履行义务一方未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那么该一方应当承担违约金。
三、支付方式
1. 违约金应当在违约一方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2. 违约金以现金或电汇的形式均可,应当由违约一方支付至另一方指定的账户。
四、法律效力
1. 本违约金条款应与《苗木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如果本违约金条款与《苗木供货合同》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以《苗木供货合同》的规定为准;
3. 如果本违约金条款与《苗木供货合同》之间没有明确规定,则以本违约金条款的规定为准。
合同苗木的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2、合约标的:甲乙双方同意交易精品苗木,具体品种数量如下:
3、价格条款:甲方承诺支付乙方的定价,具体价格以乙方当日报价为准。
4、交货条款:乙方应在甲方订购精品苗木后一个工作日内交付相应的精品苗木。
5、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全部义务之日止。
6、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应收货款,乙方有权拒绝交货;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本合同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共和国法律予以解决。
8、其他条款:双方可酌情增订其他条款。
特此签署。
甲方:
乙方:
合同苗木应涵盖如下条款:
一、精品苗木买卖合约模板
标题:精品苗木买卖合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此合约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现就精品苗木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精品苗木产品
1.精品苗木的品种:
2.数量:
3.质量标准:
4.价格:
二、运输
1.乙方负责精品苗木的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乙方应保证精品苗木能够按时、准确地运输到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三、交货
1.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精品苗木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及时付款给乙方。
2.甲方应在乙方发出的精品苗木质量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十五天内结清所有货款。
四、技术服务
1.乙方应对精品苗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2.乙方应给予甲方有关精品苗木的种植技术和维护技术上的建议。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期交付精品苗木或者精品苗木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如果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甲方应按日支付乙方利息,利息按照甲方拖欠乙方的本金总额计算,每日利率为0.05%,超过90天仍未付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一次性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清款项的120%。
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精品苗木买卖合
苗木苗木购销合同范本示例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拟投标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2、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3、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费。
4、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说明:果树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