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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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

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精選3篇)

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等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第一條房屋名稱為,位於,房屋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權利。

第三條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辦公。

第四條房屋效驗見附件一。

第二章租賃房屋期限

第五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章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其他雜費

第六條雙方約定租金為人民幣元/月;

第七條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1)乙方支付個月的租金為保證金。

(2)按每個月為一期支付;乙方需提前十天支付甲方下一期的

房屋租金。

(3)

(4)其它交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20__年第三次:_______________20__年第四次:_______________20__年第八條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賃保證金以保證乙方退租時結清所欠租金及其他雜費的義務,該筆租賃保證金由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賃保證金由甲方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抵償乙方欠付租金或其它雜費後無息返還乙方。

第九條租賃期間,甲方承擔物業管理費,乙方承擔內部水電費、空調加時費(周一至周五9:_______________00-19:_______________00時段外的空調使用費用)、電話費、室內清潔費等與乙方直接經營發生的費用。

第四章租賃房屋交付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年月日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並按照交割清單由甲、乙雙方清點房屋現狀。

第十一條甲方應當結清本合同簽訂之前發生的與房屋有關的一切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雇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出租合同文本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棟號、地址):濟南市東關大街68號層號間。使用面積:M²,用途。除雙方另行約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 租用期限 租用期限為年零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用費、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1.房屋租用費每平方每天元,管理費每平方每天元。租用費共計元,管理費共計元。

2.水電費:乙方用電,自行到甲方財務部購買用電卡(公共用電除外),用水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3.監理費:根據濟價非字(95)265號文件規定,監理費為租用費和管理費總額的2%,按規定甲乙雙方各交納1%,由甲方負責代收,統一上交。本次乙方交納監理費元。隨租用費一併交清。

4.合同總額:本合同費用總額合計 萬千百拾元(大寫)。

第四條 費用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按 分 付清以上各項費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用該房屋應提前一個月簽定下年度租用合同並交納費用。

第五條 保證金

每個房屋自合同簽定時交納保證金3000元。乙方租用個房屋,交保證金元。保證金用於房屋設施的保護或因乙方原因所造成事故的經濟賠償和經濟擔保。合同期滿乙方退房後退還。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變更與解除

1.終止

合同期滿終止合同。乙方若不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按程序辦理離場手續。

2.續簽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辦理續簽手續。

3.退租

合同期未滿,中途不允許退租。乙方須中途退租,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乙方須向甲方交齊違約金,辦理離場手續。

4.解約

乙方有下列情況,經甲方兩次書面通告仍未整改,甲方有權解除租用合同並收回房屋。所交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1) 違法經營;

(2) 違反大廈管理規定;

(3) 私自轉租、轉借寫字間;

(4) 經營行為嚴重損害大廈形象;

(5)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5.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6.離場

乙方由上述終止、退租、解約等情況離場,均須辦理離場手續,程序如下:

(1) 大廈管理部對乙方離場進行受理,登記;

(2) 填寫離場手續表,到各部室結清財務並簽字蓋章;

(3) 由大廈管理部計算並填寫補、退款明細表;

(4) 乙方持租用合同、離場手續表、補、退款明細表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5)大廈管理部根據上述手續、簽署離場通知單,交保衛部放行。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要保障大廈消防設施的完好,給乙方提供水、電、電梯、中央空調等方面的使用。下班後甲方負責保衛乙方財產安全。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事故,導致乙方財產損失,按有關程序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因乙方過錯,造成事故或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乙方應嚴格遵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和大廈的安全制度,要特別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因乙方過錯,造成事故或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甲方負責大廈的裝修物、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修理、改造、更新及監督使用,以保障大廈的正常使用條件。乙方應愛護大廈建築物、裝修物的結構或外觀及相應的設備、設施,寫字間如改動設施,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協議。合同期滿後,所改動設施不得拆除裝修物,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大廈房屋設施結構和使用功能。

4.大廈管理

(1)甲方負責制定大廈的規章制度並行使監督、檢查、處理等管理權。甲方有義務聽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並嚴格遵守大廈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大廈管理。乙方為了大廈的整體利益,有權對甲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對大廈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批評,並向大廈有關領導反映情況。

(3)入駐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不得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要服從於經銷商品質量有關部門的管理。

5.根據大廈發展需要,甲方有權對大廈布局進行調整,乙方應予以理解和配合,如因此給乙方經營造成不利或損失,雙方可協商解決,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調整,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用合同。

6.乙方應按規定、按期交納各種費用。

7.廣告

(1)大廈內外的廣告位和廣告權歸甲方,並由甲方依法經營和管理廣告。

(2)乙方必須遵守大廈對廣告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對廣告的管理。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廈內外的任何公共區域內隨意發布和張貼任何廣告。乙方若需在大廈內外做形象廣告,可根據甲方廣告管理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納各項費用,需支付滯納金,每拖欠一天加收5‰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方式: 應交費用5‰拖欠天數。

2.甲方因人為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無故讓乙方退租需賠償乙方等額的違約金。

3.合同期末滿,乙方要求退租,所交各項費用不退還,乙方還應當交納該房屋三個月租賃費的違約金。

4.乙方私自轉租、轉借寫字間,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租用費、管理費、保證金並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設施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 : 負 責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郵 編:250013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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