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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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精選5篇)

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篇1

日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20__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任務要求,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促進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__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__〕20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

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鞏固提升醫保待遇水平,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其中,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20__年居民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相應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繼續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額度,用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個人無需另行繳費即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減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切實落實持居住證參保政策規定,放開參保戶籍限制,對於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二、對鞏固提升居民醫保待遇水平有哪些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原則,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效能。主要從三個方面對20__年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穩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二是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簡稱「門診慢特病」)保障,增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對門診醫療費用的保障功能,合力減輕門診醫療費用負擔。三是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做好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

三、在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為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通知》提出四項要求,一是繼續做好睏難群眾資助參保工作,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確保應保盡保、應資盡資。二是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完善參保動態監測、高額費用負擔患者預警、部門間信息共享、風險協同處置等工作機制。三是完善依申請救助機制。四是做好與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的銜接。

四、如何增強醫保制度發展的平衡性和協調性?

《通知》提出促進制度規範統一,包括四個方面要求。一是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三年行動方案,規範決策權限,推進醫療保障制度管理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二是推動實現全國用藥範圍基本統一,逐步規範統一省內基本醫保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等政策。三是穩步推進省級統籌,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可以分類序貫推進。四是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將各省落實待遇清單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五、醫保支付管理工作有哪些具體要求?

《通知》提出四項要求,一是加強醫保藥品目錄管理,做實做細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二是規範民族藥、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醫保准入管理。三是紮實落實《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探索推進門診和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

六、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和價格管理工作有哪些具體要求?

《通知》提出四項要求,一是統籌協調開展國家組織和省際聯盟集采。20__年底國家和省級(或跨省聯盟)集採藥品品種數累計不少於350個,高值醫用耗材品種累計達到5個以上。二是提升完善醫藥集采平台功能,強化績效評價。三是穩妥有序推進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四是啟動醫藥價格監測工程,持續推進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實施。

七、如何加強基金監管和績效管理?

《通知》強調,20__年要繼續強化基金監管和績效管理,一是加快建設完善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二是繼續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三是完善基金監管聯動機制,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格局。四是做好基金預算績效管理,開展基金收支預測分析,健全風險預警、評估、化解機制及預案。

八、醫保公共管理服務如何持續優化?

《通知》對經辦管理服務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全面落實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操作規範,推動醫療保障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提高便民服務水平。二是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參保管理經辦規程和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繼續做好轉移接續「跨省通辦」。三是優化參保繳費服務,堅持智能化線上繳費渠道與傳統線下繳費方式創新並行,提升繳費便利化水平。四是繼續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工作,及時結算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五是做好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推進5種門診慢特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九、如何推進醫保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通知》要求,要持續推進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深化應用,全面深化業務編碼標準維護應用,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運維和安全管理體系,提升醫保服務水平和治理能力。

此外,《通知》還從壓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同、加大宣傳力度等方面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提出工作要求,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

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x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x政發[~]26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切實做好全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特制定《x鎮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方案》如下:

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本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以戶為單位參加,集體、個人、各級財政、定點醫療機構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和國家著眼於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解決「三農」問題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對推進農村衛生建設,降低農民患大病與重病的經濟風險,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工作原則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在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為保障農民健康而建立的一項新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艱巨而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具體工作中,我們一定要結合x鎮實際,嚴格把握政策,嚴格遵守工作原則。一是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把試點工作的基礎打牢,穩妥紮實的推進工作。二是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注重解決好自身的突出矛盾和特殊問題,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搞好試點工作。三是堅持探索創新的原則,在籌資方式上,管理模式上,保障形式上,創造出新的試點經驗。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內容和時間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以政府補助為主,參合人員繳費為輔的`籌資方式,中央及各級政府對參合人員每年補助20元,參合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每人每年交納10元。按照x市的要求,各村在按戶做好資金收繳和照片收取工作基礎上作好登記表填報工作,然後將各項材料於12月13日前報到財政所和統計辦。

在完成今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等相關材料收繳的基礎上,從~年1月1日起,在全鎮範圍內,對於參合人員開始實行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和實施

本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涉及範圍廣、工作難度大。各行政村和社區要按照「全鎮統一領導、幹部分工協作、落實分級負責、全員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鎮政府決定成立山城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衛生院,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和協調。

1、各村要召集好幹部開好落實會,真正吃透這次醫療試點活動的實質。要把宣傳單發放到各家各戶,還要利用好村部的廣播和牆體宣傳。各村村書記分別是第一責任人,要在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的基礎上,爭取全村90%的參合率,並監督各工作人員在做好資金收繳的同時開好收據,做好登記,同時清晰填寫登記表。為了辦理合作醫療證的需要,合作醫療辦公室要求參保人員每人準備2張一寸彩照,學齡前兒童可以不用。

2、財政所要搞好繳費相關知識的學習培訓,搞好表格填寫的培訓。還要負責做好基層醫療資金的核實、登記工作,以及各項表格等基礎材料的匯總。

3、民政辦組織好貧困戶相關政策的落實,保證五保戶、特困戶、在鄉重點優撫對象的參合資金足額到位。還要同衛生部門做好貧困戶的參合資金和統計數據的銜接工作。

4、鎮衛生院首先要加強對醫護工作者的教育培訓,隨時直接向患者宣傳,還要通過在明顯位置設立標識,豐富鎮衛生院宣傳板等群眾易於了解的方式進行實地宣傳,引導農民參與合作醫療。同時儘量方便地設立合作醫療辦公室和服務諮詢台。在搞好宣傳工作的基礎上,要做好從XX年開始的合作醫療各項服務準備工作。

鎮政府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對於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要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

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篇3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雲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x〕56號)、《××市衛生局關於印發××市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辦發〔20xx〕197號),為做好我鄉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籌資工作,進一步擴大新農合覆蓋面,確保新農合工作健康持續發展,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各村20xx年參合人數不低於20xx年度參合人數。全鄉參合人數在20xx年基礎上增加653人(各村需完成參合人數見附件1)。

(二)20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新農合籌資工作。

二、參合籌資對象

(一)農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經商、上學、人戶分離的農村居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合。

(二)失地農民、農墾系統、林場、各類開發區的農村居民,可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禁止超範圍參加新農合,避免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重複參保。

三、籌資原則與標準

(一)籌資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多方籌資、專款專用」的原則,以戶為單位參加新農合。

(二)籌資標準

20xx年籌資標準為140元/人,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補助120元。

四、參合籌資方式

(一)農村居民個人繳費。

(二)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農村居民參合。

(三)經民政部門核准後的農村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優撫對象的農村居民的參合個人繳費,由民政部門按籌資標準代繳。

(四)經人口計生部門核准後的獨生子女父母、不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只生育兩個女孩且採取絕育措施的夫妻參合個人繳費,在具體補助標準未出台前按照「先收後退」原則,先向個人收取參合費,具體補助政策出台後退還個人參合費,以保證籌資工作的順利開展。

已符合民政部門資助對象的,並得到金額資助的計生資助對象以民政資助為準,不再重複享受。民政辦和計生站要進行資助對象相互核准確認,並將確認資助對象花名冊於20xx年10月30日前報鄉衛生院,做到不重不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村委會要加強對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領導,將20xx年度新農合籌資工作作為年內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予以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二)深入宣傳,廣泛動員

各村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標語等宣傳渠道,大力宣傳新農合政策及相關知識,引導農民群眾自覺自愿地參加新農合。對在外務工及散居等農村居民,要通過多種方式與其取得聯繫,做到合作醫療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堅持農民自願參合原則

在籌資過程中,各村委會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堅決貫徹「農民自願加」的原則,嚴禁採用行政強制措施,強制讓任何單位和個人為農民墊資或代繳參合資金,嚴禁虛報參合人數。各村委會要認真統計轄區內農業人口數,應參合人數、實際參合人數,民政、計生部門資助人數,做到數據準確,真實可信。

(四)規範繳費工作

嚴格加強對收費機構及工作人員的管理,提前向農村居民公告,讓農村居民明白繳費時間、地點和收費機構、工作人員。收取農村居民參合費用時,要以戶為單位,及時開具《雲南省社會保險繳費款收據》,不得使用其他收費標據。

(五)確保資金入庫

加強資金管理,及時將參合費用匯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專用賬戶,鄉鎮和村級資金停留時間不得超過7天,嚴禁滯留挪用。對已經繳納參合費用的農戶,要以戶為單位,及時核發《合作醫療證》,確保農村居民及時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六)加強信息收集工作,確保信息準確

在籌資工作啟動後,要嚴格按照《新農合參合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項目規範》(普衛辦〔20x〕160號)的要求,全力做好參合人員個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時做好信息錄入工作,確保與省新農合信息系統對接和信息網絡平台建設。

(七)嚴格執行籌資工作旬報制,確保工作落實

為準確掌握全縣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及籌資情況,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各村從20xx年10月開始直到籌資結束,於每月10日、20日、30日填報《自治縣20xx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進度統計表》。

(八)科學合制定補償方案

20xx年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後,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在綜合分析歷年補償方案運行和基金使用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籌資標準的提高,科學合理的制定補償方案,適當擴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是20xx年新農合住院補償最高限額30000元;二是20xx年參合農民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三是統籌補償方案要重點提高在縣、鄉、村級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補償比例;四是適當提高鄉村兩級醫療機構門診補償比例和封頂線,要與住院補償付線和補償比例有效銜接。

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篇4

20xx年,我市啟動了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並軌運行、實現市級醫療保險聯網支付,進一步提高了醫療保障水平、切實方便了群眾看病就醫。但我們也看到存在職工醫療保險資金沉定過多、預算管理粗放、支付方式老舊、新農合保障水平低、有穿底風險等問題。建議政府管理部門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建設。

一、 提高籌資水平。

在逐年提高新農合籌資水平的基礎上,抓住並軌管理的有利時期,逐步統一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農村居民優先進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 強化醫保支付管理

創新醫保支付方式,建立具有雙向調整功能的支付方式,如科學核定單病種支付金額,結餘歸醫院,超額進行客觀評估,由資金和醫院聯合承擔;實行按疾病相關組支付;對慢病提高門診支付比例,減少住院頻次;強化對分級診療的醫保政策支撐。

三、 強化醫保資金使用監管

依託信息支撐,強化實時監管;結合醫院級別、診療範圍等,有效控制醫保資金支出;對過度醫療、過度檢查行為,減少或拒絕醫保支付,從而提高醫保支付的效率。

農村醫療保障方案範文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鄉村醫生合法權益、調動鄉村醫生工作積極性、穩定鄉村醫生隊伍,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行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縣管鄉用」管理制度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涼委辦發〔20__〕16號)、《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意見》(涼府辦發〔20__〕63號)、《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涼府辦發〔20__〕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所指的鄉村醫生包括:一是經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註冊,正在我縣所轄村承擔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鄉村醫生。二是經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發證,在我縣轄區內從事鄉村醫生服務工作,年齡已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

第三條 符合本方案第二條的在職鄉村醫生全部納入養老保障範圍;60歲以上老年村醫生按月發放生活補助。購買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下同)由單位承擔的繳費部分(含補助)和老年村醫生生活補助全部納入財政預算。

第二章 建立鄉村醫生准入退出機制

第四條 嚴格執業准入。新進入的鄉村醫生聘用遵循「鄉(鎮)衛生院聘、村用」原則,必須具備醫學學歷,在指定的村衛生室執業,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並承擔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其他相關工作。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註冊工作。鄉鎮衛生院受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託負責轄區內鄉村醫生的聘用工作、業務指導和管理。

第五條 建立退出機制。原則上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應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不再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對未到退出年齡,因工作不負責任,出現重大事故及違紀違法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相關法規規定,予以解聘,並註銷其相關資質。

第三章 社會保險繳費補助及生活補助

第六條 女性年齡小於50周歲、男性年齡小於60周歲的在職村醫生可自願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女性年齡大於等於50周歲的在職村醫生,只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檔次由單位按照4000元/人/年繳費檔次進行代繳費,另外由單位每年為其購買保費不超過當年工傷保險繳費總額的意外傷害保險。村醫生可以自願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按每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給予補助。單位只承擔聘用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不承擔補繳及解除聘用合同後的社會保險繳費。

第七條 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按月發放老年村醫生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月30元。

第八條 符合領取生活補助條件的鄉村醫生,由個人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原工作所在地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領取生活補助。

第九條鄉村醫生領取生活補助期間身亡的,其直系親屬應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內到所屬單位辦理相關手續,經辦機構從其身故的次月起停止發放生活補助。

第四章鄉村醫生相關認定

第十條 在職村醫生的認定。符合《雷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村醫生隊伍管理意見的通知》(雷府辦函〔20__〕48號)文件中村醫生條件的在崗村醫生。

所需材料包括鄉村醫生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資花名冊、縣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行醫證書等任一原始憑證和複印件。

第十一條 年滿60周歲鄉村醫生相關認定。

1.年齡認定。以居民二代身份證為準,截止日期到20__年12月31日年齡已滿60周歲。

2.工作年限認定。按照鄉村醫生在村衛生室實際工作周年計算工作年限,中途有間斷的,扣除間斷時間累計計算工作年限。鄉村醫生工作年限證明由當地村兩委、衛生院、鄉(鎮)人民政府、同村或鄰村65歲以上群眾代表5人以上的簽字證明(附件1)。

第十二條 認定程序。鄉村醫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如實填寫《雷波縣鄉村醫生社會保障申請核定表》(附件2),並負責提供身份證、工作年限證明等原始證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地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會同村兩委初審,填報《雷波縣鄉村醫生社會保障申請核定匯總表》(附件3),對符合社會保障條件的鄉村醫生在村兩委、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多地點進行多形式公示不少於7天,公示期間若有反映公示信息不實的,要及時認真調查核實。公示期滿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對相關認定材料逐一複審簽章,報送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終審,終審後再由鄉(鎮)再次公示,作為社會保險繳費或補助計發依據。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三條 申報辦理時限。在職村醫生,由所在地鄉鎮衛生院根據要求,積極組織村醫生於20__年1月31日前完成辦理手續。60歲以上老年村醫生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__年1月31日,無故逾期未申報則按自動放棄處理。20__年2月20日前,各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成初審和公示。20__年3月1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對補助對象相關認定材料逐一複審簽章和報送。20__年3月30日前,由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完成終審工作。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參加養老保險繳費補助或補繳。

(一)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職職工派駐到村衛生室工作的;

(二)符合考核招聘條件且已納入編制管理的人員;

(三)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被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註銷其執業註冊或被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解除服務協議的;

(四)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衛生規章制度離開工作崗位的;

(五)符合領取老年村醫生生活補助條件,但在實施前已經死亡的';

(六)其他不符合享受政府繳費補助情形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鄉村醫生社會保險主辦單位為縣人社局、縣醫療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宣傳動員。離崗老年村醫生生活補助發放主體是縣人民政府,具體由縣衛生健康局和縣財政局辦理。

第十六條 堅持「誰發證、誰管理,誰證明、誰負責」和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確保鄉村醫生社會保障政策規範有序實施。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挪用截留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後,如國家、省、州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醫療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試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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