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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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項目承包合同(通用3篇)

建築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老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6、工程期限: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確實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1)、方案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方案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共_________天。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二、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乙方兩套複製件。

乙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

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乙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甲方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標準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

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乙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標準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但凡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根底。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到達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到達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到達100%,優良率到達_________。

3、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4、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當。

四、工程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標準、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標準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當。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

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

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5、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假設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以下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工程;

(5)、其它_________。

3、價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去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給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准,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七、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去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布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方案,儲藏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八、平安施工與檢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平安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平安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平安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平安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當。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平安教育,並對他們的平安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平安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平安事故,由甲方承當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1)、開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

(2)、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給要求

(1)、時間:____________

(2)、地點:____________

(3)、供給要求: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

4、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十、乙方工作

1、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2、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4、施工場地整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變更方案,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甲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當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甲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方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當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當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十一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

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當,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當。

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方乙方應當遵循老實信用原那麼,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十五、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篇2

總包方:

分包方:

工程項目: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總包方安全責任

1、總包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分包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總包方不得暗示或明示分包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

3、總包方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並配合分包方協調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4、因分包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總包方正常生產時,總包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分包方安全責任

1、分包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施工中,分包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分包方負全責。總包方有權制止分包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3、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分包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4、分包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在出現安全隱患時,分包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項目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 班(組)(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企業內部承包責任制的實行,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加強內部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己承建的城香首府商住樓工程中 樓工程的內、外牆抹灰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各自的正當權益,經雙方平等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為建築施工勞務勞動合同,乙方為集體締約的,要推選出代表人出面與甲方簽約,並向甲方遞交全體勞務人員名冊、身份證件和簽約委託書;在履約過程中發生勞務人員增減應及時向甲方申報。

第二條 合同標的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工程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內容:

(1)、外牆、內牆梁及部份天棚抹灰所涉及的打疤、刮糙、抹面;

(2)、外牆、內牆抹灰前的通牆通線由內牆抹灰組自已負責掛線;

(3)、室內地面為已是成品,不需要抹灰的,因此在內牆抹灰施工中,地面衛生由施工班組負責打掃最後達到交工條件。

(4)、內牆廚衛,管道井先抹完後,再抹房間。

(5)、水泥、砂與攪拌站的距離在500m內的,水泥、砂的轉運由乙方負責;攪拌站與龍門吊等垂直運輸機械距離在500m內的,熟料的運轉由乙方負責。

4、承包方式:人工費單包。甲方提供以上承包內容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提供完成以上承包內容所需的機具,零星材料,輔助材料(註:掃把、鐵皮、軟管、斗車;扁擔、鏟子、桶、廣線、安全帽、安全帶、靠尺、線墜子、燈線、燈泡、滾筒等。)

5、工期:

一、工程進度從施工作業人員進場即開始計算工期,施工周期安排:外牆底糙20天,成品30天,內牆抹灰60天;

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溫等天氣、各種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時間及分包單位延誤的工作時間在內。

6、質量要求:

一、先掛線打疤、找平,待棟號工長將開間尺寸和抹灰厚度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抹灰工作。

二、內牆按樣板房標準驗收並達到分戶驗收標準,未達標者甲方不予驗收並由乙方負責整改至達標為止。抹灰表面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灰線清晰美觀。

三、做到工完料清。嚴禁亂到地圖漿,造成二次作找平層的,由施工班組自行負責處理。

第三條 勞務報酬結算及支付款方式

1、承包單價:綜合以上承包內容及方式:

㈠、內牆抹灰按6.50元/m2計價(綜合單價);

㈡、外牆抹灰成品按19.00元/m2、半成品按16.00元/m2計價(綜合單價)。

㈢、底框部份內牆抹灰按2;

㈣、屋面按2;

㈤、外牆文化石______元/m2計價。

2、工程量計算:按現場實際收方為準。

3、工程量確認:以棟號工長收方簽字,責任工長審核簽字為準。

4、勞動報酬支付辦法:

(1)、 樓抹灰全部完成後10天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70%,公司預算部核實後再付15%,餘15%的工程款一年內分四次付清。抹灰超厚部份不另加價。

(2)、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勞務工作量報表和領酬人員簽字名冊,是個人的應甲方辦理結付手續。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義務

A、乙方責任

1、乙方應任命一位或以上稱職的負責人常駐工地,作為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負責人必須經甲方審批。委派的負責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施

工質量、安全等問題。任何發給此負責人的指令將視為已有效地發給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負責人每天離開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必須向甲方駐現場代表請假並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負責人離開期間,負責人應另指定人員履行負責人的義務。負責人每個月累計離開現場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日曆天;負責人當月累計離開現場時間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2、在依約完成合同施工任務後有權獲取全部勞動報酬;

3、在履行本合同中有權對施工圖紙缺陷、安全質量隱患等提出修改、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安全的條件下工作。

4、乙方承接工程勞務後,按勞務施工組織設計應配備足夠的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工序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5、乙方應嚴格聽從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的指揮,若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問題應積極積找到甲方施工人員協調處理,不得擅自作主。

6、乙方管理機構應具有足夠的勞務支配權和有效的組織管理能力,並配備足夠的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組織施工,以確保工期質量和安全,並對此全面負責。乙方應準備足夠的技術工人進場,以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不得超出施工組織設計所規定的質量和進度。

7、乙方應遵守現行的安全生產法規,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安排的安全生產規定程序進行的安全交底和施工,以及為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全部工具、設備,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8、承包區域內、生活區及現場內甲方指定的衛生責任區的衛生清掃、垃圾清運、材料碼放、包括政府部門、甲方公司各部門及業主檢查時臨時性衛生清掃的費用。為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日常清掃費用,為迎接上級檢查所需的現場整理清掃費用。

9、工程驗收時的施工現場衛生由乙方負責清掃,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後修復其任何缺陷的工作的費用。

10、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簡陽市行業管理要求並運行良好,所有機械進場後必須經甲方的專業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1、若乙方在施工時發現操作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直至達到安全有保障的作業環境乙方才進行作業;若乙方作業人員明知作業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仍冒險作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主要責任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決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管理指揮,若出現材料浪費現象,損失費用按實計算,並處200元以內的罰款。經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檢查出現的施工質量問題時,應及時返工,返工後乙方應按實賠償甲方的損失並處相應罰款。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聽從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的指揮,若不聽從指揮,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更換施工隊伍,由此而引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愛護甲方施工機具等生產、生活設施,不得損壞、破壞,否則視情節予以處罰。如發現外來人員破壞工地材物設施,應及時匯報甲方管理人員,甲方將按實際情況予以獎勵。為便於乙方看管好甲方提供的機具和各種物資、設施,在甲方設置保安的基礎上,乙方也應同時安排人員看守,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已接收材料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處罰的賠償。

15、乙方嚴格遵守有關現場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並應嚴格執行。

16、暫住證費用由乙方自理。

17、乙方承接該分項工程後,應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服裝費用由班組自行、承擔),樹立整個公司的企業形像。

18、乙方承接工程後,首先要按照項目部的要求建立職工詳細情況卡,以便公司了解進場工人的情況,確保工人的勞務費發放到位。

19、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他人,本工程獨立核算,乙方自負盈虧。

B、乙方義務

1的履約保證金,所有單體工程完工並具備竣工驗收合格後10天內,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2、必須依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保質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確定的施工任務,通過自檢、互檢、專檢到驗收,實行「三檢一驗」制不得留下施工質量隱患,確保施工質量。施工過程中模板驗收需經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及監理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嚴密組織安全施工認真接受甲方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切實防止安全事故;

4、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代表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管理,不得在施工工地發生打架鬥毆、偷竊、賭博、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如內部、外部發生打架鬥毆的,甲方對乙方進行不低於伍仟元人民幣的罰款,如乙方與其它分包人之間如發生群毆事件的,甲方對其進行不低於壹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其罰款由繳納的文明安全施工質量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5、必須按時足數將勞動報酬發放到位,不得扣押、拖欠工人工資,並接受甲方監督。

6、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務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周歲。不得使用童工和不宜高空作業的勞動者,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且在開工後7日內將特種作業證件提交給甲方備案。

7、乙方所使用的工人必須持有專業操作資格證,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各種項目部的資料備案.

8、乙方應注意隨時清理自己施工範圍內的主材、輔材,半成品的收撿歸類。

9、乙方應提前六天提出材料計劃,以便甲方採購。如所提材料計劃不符合實際造成材料閒置或浪費,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乙方必須派1~2名技術工配合甲方技術人員為自己這項工序放線抄平等。

11、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工作事故,3000元(叄仟元正)以內由乙方自行承擔 。

12、乙方應具備安全管理能力,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一萬元以上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違規被建設、監理或上級主管部門累計罰款超過三次,甲方有權利降低合同單價1元每平米。

13、乙方負責模板、扣件、架管、木材的下車及堆碼,每次材料下車及堆碼時間不超過一小時。超過一小時時,甲方派工人突擊的每個工按100元計算並在乙方勞動報酬內扣除。

14、乙方無條件地並及時地將落地灰收集至相應工作面。 如乙方收集不及時導致落地灰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材料款每立方600元。並負責將廢料清運至料場。

15、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機械操作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整改、消除隱患後方准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6、乙方的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示牌,均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人員及其單位領導負責承擔。

17、項目負責人每人應自費配備與項目部相同頻率的對講機,並保證24小時通迅暢通。

(二)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督促乙方認真履行合同義務,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管理。

2、有權對乙方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督促乙方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切實防止發生各類事故;甲方項目部有權對乙方施工安全進行監管。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各種規定進行施工,不得違章操作。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代表人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不得拖欠勞務人員工資;

4、有權監督乙方代表人加強勞務人員管理,及時督促處理髮生的違法違紀事件;

5、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和國家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甲方認為乙方已不具備承擔本工程的能力時,甲方有權變更合同內容或要求乙方退場或部分人員退場,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督促、檢查該分項工程的技術、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現技術質量問題、安全隱患、工期延誤,甲方有權提出批評、建議、採取罰款等強制性手段責令乙方改正。有事實證明乙方及其代表不能接受監督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或安全防護用品使用不正確的甲方有權給予每次20~500元的處罰;

9、甲方在督管過程中發現乙方操作人員安全素質達不到要求的有權責令其退出作業現場;

B、甲方義務

1.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標準,比例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拖欠;

2.為本工程購置集體工傷醫療保險;

3.依照本合同約定處理好發生的工傷事故。

4.為乙方施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生活設施。

5.認真落實三級教育和安全及技術交底。

第五條 違 約 責 任

違約及合同履行不力內容:工期拖延、質量不達標、現場清理達不到要求、管理配合不到位。如一方違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甲方逾期支付勞動報酬,應按當時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2.乙方施工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返工。返工工時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甲方材料損失費並且甲方有權降低合同單價10~20%。

3.乙方在抹灰施工中,抹灰面空鼓造成剔打單處面積超過1平米的部位;凡出現一處罰款500元。

4、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違章指揮,或提供的安全設施、設備、質量不合格導致發生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影響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因違章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責人應承擔70%的損失。

5、勞務人員在工地發生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事件的,甲方扣罰勞務費5000元每次,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乙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如因上述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勞務費用。

7.乙方無正當理由延誤工期,經甲方提出後,乙方不加強人員調配的或無顯著效果並有確鑿證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壓縮乙方承包範圍;如乙方施工進度不滿足工程計劃進度,甲方派工人突擊的每個工按200元計算並在乙方勞動報酬內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代乙方按合同單價上浮20%委託其他隊伍施工,同時甲方收取30%的工程管理費,乙方須負責原正常發包價50%的上浮費用。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後必須在兩日內自動退場, 甲方應在30~60日內給乙方辦完結算,並支付結算總價的40%,餘款在工

程峻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8.乙方在施工中違章操作,經甲方提出書面整改後,拒不聽從的, 甲方有權單方向終止合同。且乙方接到甲方終止合同的通知後必須在兩日內自動退場, 甲方應在30~60日內給乙方辦完結算,並支付結算總價的60%,餘款在工程峻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付清。

9、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私自中止承包合同,工程款按完成總價的80%支付。

10、工程質量每單元監理、或質監站檢查中每有一次因質量不合格整改,導致2小時內不能進入下道工序。甲方每次罰款300元。

11、乙方在雙方認可的時間內未完成指定作業內容的處以100元/次罰款;總工期拖延處以500元/天罰款。

1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和罰款,甲方可在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結算款等環節直接扣除,甲方未扣除的,不代表甲方對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有任何免除或減輕。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停工(或罷工),未經過項目部同意的單方停工,乙方應承擔1000元/天的罰款。

第六條 安全生產及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帽扣帶不系者,管理人員3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2、在生活區內未經許可私自生火取暖、做飯,30元/人次。分包隊處罰50元/人次;

3、進入施工現場不按工種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及穿拖鞋、高跟鞋、背心、光膀子者,管理人員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4、在施工現場睡覺、嬉戲打鬧者30元/人次;

5、在高空作業區,亂拋雜物及工具者50元/人次;

6、剛澆的砼面,沒有保護層防水面層及其它不許上人的面層,在上面亂踏、行走、施工者100元/人次;

7、翻越生活區與作業區欄杆者,管理人員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8、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生產區內隨地大小便者,小便:管理人員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大便:管理人員200元/人次,工人100元/人次;

9、從住宿區亂倒垃圾、水者,管理人員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10、在施工現場內打架者,工人打架各罰200元/人次,群架(3人以上者)除每人各罰200元外,班組處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或證件不符合要求者,罰款50元;架工作業不穿防滑鞋、不系安全帶或系法不正確者,罰款50元/人次;

12、各工種作業人員不走安全通道,攀登腳手架上下者,罰款50元/人次;

13、樓層內垃圾,周轉材料不按規定採用人貨快提、塔吊運輸,從上向下傾到、拋投者,罰款200元/人次;

14、採用外架卸料平台向樓層內倒運砼、砂漿,卸料台上操作人員不系安全帶者50元/人次;

15、對各工種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每一條者,30元/人次;

16、非電工接線、拆線及修電氣設備者,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及其它電器者100元/人次;

17、非人貨、快提機司機開動設備者,100元/人次;人貨梯未停到位置或運行途中擅自開門者罰款100元/人次;

18、施工現場作業面,做不到工完料淨場地清者,責任人50元/人次,分包隊處罰100—500元/人次;

19、對未經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者,200元/人次,雖經同意,但未及時恢復者,200元/人次;

20、對於隨意破壞警示標識牌者,處罰100元/人次;

21、對於在砼、水泥牆面亂塗亂畫者處罰200元/人次;

22、對於施工現場未經審批動火者,處罰200元/人次;

23、對於破壞成品、半成品,除照價賠償外,根據情節罰款100~500元/人次;

24、拒不執行上級或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質量問題整改意見通知和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者,分包隊500~1000元/人次;

25、偷盜公、私財物,按贓物10倍罰款,並清除出工地,嚴重者交司法處理。分包隊處罰200元/人次;

26、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故意行為罰款100~500元/人次;

27、酗酒或中午喝酒者,管理人員50元/人次,工人20元/人次;藉機鬧事者按打架論處;

28、宿舍沒人時,要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違反者管理人員20元/人次,工人10元/人次;

29、生產區、生活區水管、水龍頭用畢要及時關閉,發生長流水現象,責任人10元/人次。

第七條 特 殊 約 定

1、合同外發生的工作量按實際驗收為準,如有計時工一律按元每天計算。

2、分包人應服從發包人、承包人及監理的統一安排,期間間歇停工及設備進出場費用均包含在綜合單價內。

第八條 爭議處理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餘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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