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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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精選9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1

甲方:重慶市中人實業(集團)光大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取得甲方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縣柏木租礦山探礦施工任務,在《礦山採礦施工合同》中,雙方就相關事宜明確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雙方協商,就該項目礦山開採工程所涉及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及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雙方簽訂的《礦山開採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條款。

二、雙方職責

a、甲方職責:

1、認真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堅持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學習、掌握中央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具體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礦山採礦工程中。

3、定期對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各種不安全、不文明的行為立即制止,解決和排除其隱患。有權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行為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對違章行為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停工整頓。

4、定期對乙方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培訓和考核。

b、乙方職責:

1、全體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及相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宣傳、教育和學習,增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員的意識。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安全生產應急處理機制;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有措施的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3、實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從分管項目實施的主管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和臨時僱傭的民工,均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一個施工現場崗位,必須要有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4、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機構人員,應安排專職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治安保衛和預防相應事故的發生。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權按照有關規定發布相關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杜絕和控制與本工程無關的社會閒雜人員、不法分子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打架鬥毆;禁止持有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凡出現有上訴情況的,一經查實,除國家公安等執法機關按法律法規予以追究外,甲方有權對乙方上述行為處以1至5萬元的罰款。罰款將在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劃扣,無需乙方同意。

6、保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聚眾鬧事、圍攻甲方辦事機關和工作人員,拖欠工程款除外,不得有住何形式的阻撓、阻止工程項目的正常施工作業。凡出現上述情況的,乙方誌願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上訴行為處以1至5萬元的罰款。罰款將在工程(進度)款中直接劃扣,無需乙方同意。

7、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要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學習,熟知和掌握並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機械作業、焊接、機動車駕駛、爆破、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和本工種《職業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8、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炸藥、雷管、油料)除按專職管理部門規定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和掌握消防、防爆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行為。違者甲方有權對責任人(單位)處以1-5萬元的罰款。罰款交甲方財務直接劃扣。無需責任人(單位)同意。

9、炸藥及雷管必須有專人進行管理,炸藥庫的設置要按相關規定進行設置,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使用炸材要在安全人員的指導下使用。

10.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及人員進行保險。

1l、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2、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採取積極措施,處理事故;如果發生人員受傷或輕微安全事故,應立即送往就近的醫

院治療,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負責;如果發生死亡或嚴重、特大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處理事故,並及時通知甲方協調安全部門處理事故,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杜絕對安全事故隱瞞、虛報。如有此類情況的發生,甲方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相關負責人。

三、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

承擔造成事故的相應責任。

b、乙方違約:

l、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經濟損失。

2、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甲方有權終止所有協議。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所做工程量按50%結算。限期退出施工現場。

四、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須事先電話或傳真告知對方,達成共識,簽定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結束後失效。

甲方(公章)雲南瀚崐礦業有限公司乙方(公章)重慶市中人實業(集團)光大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編碼:身份證編碼:

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2

安全生產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 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 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 本協議約定期間 由於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 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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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 (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3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准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中建一局集團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約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5

爆破安全協議

甲方:乙方:

一、根據政府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導性法規要求,為推行公安部門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購買、配送、爆破、退庫一體化作業」(以下簡稱「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加強民爆破物品的存儲運送安全及規範現場安全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律,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合作項目: 爆破任務委託書乙方以「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況:1、工程地點:2、工程範圍及內容:合同項內的管溝爆破開挖。3、工程作業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6、起爆後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後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震動和飛石傷人、傷物由乙方負全責。7、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複印件。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同、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並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3、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4、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並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5、對於現場臨時放臵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6、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7、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8、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9、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圍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10、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後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後。乙方人員才可以金融工作面。11、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後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後,由甲、乙雙方委託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定,單次爆破任務結束。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五、其他: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不能解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負責人: 負責人: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6

甲方:四川路橋敘大鐵路A標第二工區(以下稱甲方)

乙方:重慶中環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代理人:

身份證: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敘大鐵路爆破工程實際,為落實爆破作業安全生產責任,特向乙方簽訂爆破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涉爆人員必須在環通公司註冊制卡方可上崗,且乙方涉爆人員必須服從環通公司、甲方統一管理和安排,甲方向乙方提供爆破器材,乙方自己爆破作業。

二、乙方有權管理好現場炸材的使用,在炸材使用過程中出現炸材流失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爆破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三、甲方有權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乙方的涉爆工作,對於在檢查過程中所發現的違紀、違規現象,甲方按《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及工區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對乙方違規人員及作業隊進行處罰。

四、乙方進入現場後,必須做好爆破作業施工前、中、後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五、乙方在民爆物品的領用、運輸、使用、退庫等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當地公安機關管理規定以及一工區關規定操作。

六、嚴禁乙方施工作業時飲酒、抽菸、混裝混放或隨意堆放炸藥雷管、無證人員接觸炸材、私自存放、轉賣、他用炸材等行為發生,一經查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爆破作業時,必須設置警戒、崗哨、標誌等,爆破前發出信號,待所有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後方可爆破作業,爆破作業15min後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清查,確保安全後方可解除警戒。

八、如遇惡劣天氣,乙方應終止爆破作業,並留專人看護現場,乙方現場負責人不得強行指揮,涉爆人員不得冒險作業。

九、當天必須將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時退庫。

十、爆破作業中,由乙方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後果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爆破安全協議書爆破安全協議書。協議自簽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簽章)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乙方委託代理人:

四川路橋敘大鐵路A標項目部第一工區

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政府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導性法規要求,為推行公安部門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購買、配送、爆破、退庫一體化作業(以下簡稱「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加強民爆破物品的存儲運送安全及規範現場安全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項目:乙方以「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範圍及內容:合同項內的管溝爆破開挖

3、工程作業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

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

6、起爆後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後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複印件。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並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

3、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

4、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並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對於現場臨時放置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7、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

9、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邊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

10、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後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後,乙方人員才可以進入工作面。

11、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後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後,由甲、乙雙方委託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認,單次爆破任務結束。

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其他:

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合同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8

甲方:第二建築工程公司

乙方:xx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20xx)14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工程名稱: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

二、作業地點:宣漢縣普光鎮

三、爆破工期:共計60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數量:詳見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戶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說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毀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稅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稅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戶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戶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

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 篇9

(範本)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乙方: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一、安全管理:1.你施工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臨邊作業時正確佩戴安全帶,安全帶要有可靠拉結;2.施工隊在現場所使用的電源必須符合一級漏電兩級保護制,保證「一機、一閘、一漏、一配電;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7.確保總包企業CI形象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要求: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非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後方可組織施工;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4.4 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4.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查制度;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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